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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藥品GMP認證檢查項目共259項,其中關鍵項目(條款號前加“*”)92項,一般項目167項。
二、藥品GMP認證檢查時,應根據申請認證的范圍確定相應的檢查項目,并進行全面檢查和評定。
三、檢查中發(fā)現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統(tǒng)稱為“缺陷項目”。其中,關鍵項目不符合要求者稱為“嚴重缺陷”,一般項目不符合要求者稱為“一般缺陷”。
四、缺陷項目如果在申請認證的各劑型或產品中均存在,應按劑型或產品分別計算。
五、在檢查過程中,企業(yè)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按嚴重缺陷處理。檢查組應調查取證并詳細記錄。
六、結果評定
(一)未發(fā)現嚴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夠立即改正的,企業(yè)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業(yè)必須提供缺陷整改報告及整改計劃,方可通過藥品GMP認證。
(二)嚴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過藥品GMP認證。
一、GMP簡史
二、GMP概念
三、法律依據
四、性質
五、目的
六、控制要求
七、中心思想
八、目標
九、特點
十、GMP的的對象
十一、解釋權
十二、施行日期
一、GMP簡史
20世紀50年代初(新中國成立不久)聯邦德國格侖南蘇制藥廠生產一種叫做沙立度胺(反應停)的藥品。當時用于治療孕婦妊娠嘔吐,上市6年,先后在28個國家使用,出現畸胎12000余例。經調查發(fā)現。服用該藥品的100%的致畸胎。此次事件的嚴重后果在美國引起不安,美國公眾強烈關注藥品監(jiān)督和藥品法規(guī)。
1963年美國是頒布了世界上第一個GMP。
1973年日本頒布GMP,
1974年WHO(聯合國世界衛(wèi)生組織)公布GMP。
1988年日本制訂原料藥GMP。
目前已有100多國家實行GMP制度。
我國,1982年中國醫(yī)藥工業(yè)公司制訂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GMP)(試行),1984年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1988.3衛(wèi)生部頒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1992.12進行了修訂,1995年開展GMP認證。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成立了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當年,國家藥品監(jiān)督局修訂《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經過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于1999年8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我們現在使用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就是經過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
2006年頒布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中國和英國一起編了一本關于藥用輔料的書,書中歸納的250種藥用輔料。
二、GMP是什么?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縮寫,
GMP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
GMP定義:運用全面質量管理思想,對藥品制造全過程和影響藥品質量的主要環(huán)境和因素提出最基本和控制要求,并將這些要求加以規(guī)范化的一項綜合性的規(guī)范。
三、法律依據
GMP的法律依據是藥品管理法。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照規(guī)定對藥品生產企業(yè)是否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fā)給認證證書。
四、性質
GMP是藥品生產和管理的基本準則。體現在藥品生產全過程的控制要求。GMP不是自愿和自由的,是強制性的。
五、目的
實施GMP的目的在于確保藥品生產全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法規(guī)、標準之類的文件約束,從而生產出安全、有效、均一(穩(wěn)定的)符合質量標準的藥品。
六、控制要求
影響藥品質量的因素,既有人員因素、生產方法、檢驗監(jiān)控技術等內在原因,又有生產環(huán)境、廠房設施設備、原輔料等外部原因。為了確保藥品質量萬無一失,GMP運用全面質量管理思想,對藥品制造全過程和影響藥品質量的主要環(huán)境和因素提出最基本的控制要求,并將這些要求加以規(guī)范化。
只有訓練有素的人員,在符合生產條件的廠房設施中使用合格的原輔材料和生產設備,采用經過驗證的正確生產方法,通過可靠的檢驗,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是可信的。
七、中心思想
GMP的中心指導思想是:任何藥品質量的形成是設計和生產出來的,也是管理出來的,而不僅僅是檢驗證實出來的。必須強調預防為主,在生產過程中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實行全面質量管理,確保藥品質量。
GMP組成三要件:硬件、軟件、濕(不硬不軟的,間于中間狀態(tài))件。
GMP與TQC的關系?
TQC是全面質量管理,GMP是TQC在藥品生產中的具體化。TQC是一切用數據說話,貴在一個“全”字,GMP要一切有據可查,貴在一個“嚴”字??梢哉f,TQC是GMP的指導思想,GMP是TQC的實施方案。
八、目標
GMP三大目標:
1.人為的差錯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2. 防止對藥品的污染:
3. 建立健全保證高質量產品的質量管理體系。
九、GMP特點:
特點有以下5點:
(1)原則性
(2)基準性
(3)多樣性
(4)層次性
(5)時效性
十、GMP的實施對象
GMP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除藥品生產企業(yè)是GMP實施對象外,凡與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密切相關的主要環(huán)節(jié),如廠房設計、施工安裝、物料供應、儲存、銷售、監(jiān)督管理也以GMP為基本準則生產和工作。
十一、解釋權
GMP的解釋權歸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十二、施行日期
現在實施的GMP是1998年修訂,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3.1 我司申報產品為原料藥甘油(供注射用)
3.2 申報步驟
3.2.1進行藥品生產許可證申請
3.2.2 進行藥品注冊
3.2.3 GMP認證
共十章八十六條,本條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令
第14號
(2004年8月5日施行)
是指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對藥品生產條件和生產過程進行審查、許可、監(jiān)督檢查等管理活動。
該〈辦法〉共有7章6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span>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藥品生產企業(yè)管理
第三章 藥品經營企業(yè)管理
第四章 醫(yī)療機構的藥劑管理
第五章 藥品管理
第六章 藥品包裝的管理
第七章 藥品價格和廣告的管理
第八章 藥品監(jiān)督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共106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宣講提綱
一、概念:藥品、輔料、藥品生產企業(yè)
二、藥品的特殊性
三、制訂和實施藥品法的目的
四、藥品法實施的范圍及對象
五、藥品法的執(zhí)法主體
六、藥檢所職責
七、藥品生產企業(yè)許可
八、藥品生產企業(yè)條件
九、GMP認證
十、生產工藝報批
十一、原輔料條件
十二、藥品符合標準
十三、藥品委托生產
十四、藥品生產批文件
十五、國家藥品標準
十六、藥品購進
十七、特殊藥品管理
十八、假藥
十九、劣藥
二十、藥品名稱
二十一、人員健康
二十二、包裝材料和容器
二十三、藥品包裝要求
二十四、標簽、說明書
二十五、藥品監(jiān)督
二十六、藥品抽查
二十七、GM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
二十八、藥物不良反應報告
二十九、檢驗人員培訓
三十、法律責任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
輔料,是指生產藥品和調配處方時所用的賦形劑和附加劑。
藥品生產企業(yè),是指生產藥品的專營企業(yè)或者兼營企業(yè)。
藥品是特殊商品。首先藥品是商品,它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它可以買賣。其二強調的是特殊,它是特殊商品,區(qū)別于一般商品。藥品的特殊性在于它的作用,它是用于救治生命的商品。人在失去健康和生命危險時才去用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救治不當,就會失去生命,這個生命再也不會回來,所以藥品很特殊。
藥品的統(tǒng)一管理是1980年開始的。
我國藥品法是1984年才開始有的。全國人在通過后,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于1985年7月1日實行,1984年通過的藥品法有十一章六十條。
我們現在實施的是2001.12.1施行的藥品管理法。
以下介紹藥品法
一、藥品管理法最根本目的---人民用藥要安全、有效、穩(wěn)定,監(jiān)督力度要加強。
第一條為加強藥品監(jiān)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人體用藥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法。
二、藥品管理法適用范圍及對象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jiān)督管理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遵守本法。
三、執(zhí)法主體
第五條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SFDA)主管全國藥品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省、市、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本省、市、縣負責與藥品有關的藥品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張家港是縣級市,設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地址在人民北路的國脈大廈。
四、藥品檢驗所的職責
第六條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承擔依法實施藥品審批和藥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所需的藥品檢驗工作。
蘇州市藥品檢驗所負責對蘇州大市區(qū)藥品的檢驗任務。
五、開辦藥品生產企業(yè)要經過許可
第七條開辦藥品生產企業(yè),須經企業(yè)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fā)給《藥品生產許可證》,憑《藥品生產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已注冊。無《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藥品。
我們這里藥品生產許可證到南京向江蘇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申請。
六、開辦藥品生產企業(yè)條件
第八條開辦藥品生產企業(y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擁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相應的技術工人;
(二)具有與其藥品生產相適應的廠房、設施和衛(wèi)生環(huán)境;
(三)具有能對所生產藥品進行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具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guī)章制度。
(詳細內容將在GMP章節(jié)中闡述)
七、藥品生產企業(yè)必須進行GMP認證
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藥品生產企業(yè)進行GMP認證,合格發(fā)給GMP認證證書。
第九條藥品生產企業(yè)必須按照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組織生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照規(guī)定對藥品生產企業(yè)是否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fā)給認證證書。
八、生產工藝要報批、生產記錄完整準確
藥品必須按照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生產記錄必須完整準確。
九、原料、輔料符合要求
第十一條 生產藥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必須符合藥用要求。作為藥品輔料生產企業(yè)要建立一個觀念----輔料是藥品的組成部分。
十、藥品要符合國家藥品標準
第十二條藥品生產企業(yè)必須對其生產的藥品進行質量檢驗;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不得出廠。
十一、藥品的委托生產
第十三條規(guī)定,經過國家局或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藥品生產可以接受委托生產。
十二、第十四條----二十一條,藥品經營企業(yè)管理。
十三、第二十二條----二十八條,醫(yī)療機構藥劑管理。
十四、第二十九條---三十條,關于新藥研究
十五、藥品實施批準文號管理
第三十一條生產新藥或者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的,須經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fā)給藥品批準文號;
藥品生產企業(yè)在取得藥品批準文號后,方可生產該藥品。
十六、藥品的國家標準
第三十二條藥品必須符合國家藥品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藥品標準為國家藥品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藥典委員會,負責國家藥品標準的制定和修訂。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藥品檢驗機構負責標定國家藥品標準品、對照品。
十七、新藥評審
第三十三條關于新藥評審
十八、藥品購進
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藥品生產企業(yè)、藥品經營企業(yè)、醫(y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yè)購進藥品(沒有實施批準文號的中藥材除外)。
十九、特殊藥品管理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y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實行特殊管理。
二十、中藥保護 藥品進口 藥品儲備
第三十六條----四十七條關于中藥保護、藥品進口、藥品儲備。
二十一、禁止假藥
第四十八條 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假藥。
在藥品法中給出了假藥的定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
二十二、禁止劣藥
第四十九條 禁止生產、銷售劣藥。
給出了劣藥的定義:
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一)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
(三)超過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五)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
二十三、藥品名稱
第五十條,列入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名稱為藥品通用名稱。
二十四、人員健康
第五十一條藥品生產企業(yè)、藥品經營企業(yè)和醫(yī)療機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加袀魅静』蛘咂渌赡芪廴舅幤返募膊〉?,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二十五、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
第五十二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符合藥用要求,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安全的標準,并由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審批藥品時一并審批。
藥品生產企業(yè)不得使用未經批準的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對不合格的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由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
二十六、藥品包裝的要求
第五十三條 藥品包裝必須適合藥品質量的要求,方便儲存、運輸和醫(yī)療使用。
二十七、標簽、說明書的管理
第五十四條藥品包裝必須按照規(guī)定印有或者貼有標簽并附有說明書。
二十八、藥品價格和廣告管理
第五十五條---六十三條關于藥品價格和廣告管理
二十九、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監(jiān)督的內容
第六十四條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有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報經其審批的藥品研制和藥品的生產、經營以及醫(y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事項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三十、藥品抽檢
第六十五條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監(jiān)督檢查的需要,可以對藥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抽查檢驗應當按照規(guī)定抽樣,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列支。
第六十六條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定期對藥品抽檢結果進行公告。如果抽驗合格不會有負面影響,抽檢不合格在省藥監(jiān)局的網站上公布會降低企業(yè)產品質量的信譽度。
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檢驗機關的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驗。自收到藥品檢驗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原藥檢所或省藥檢所申請復驗,也可以直接向國家食品藥品檢驗所申請復驗。
三十一、GM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
第六十八條 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guī)定,依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對經其認證合格的藥品生產企業(yè)、藥品經營企業(yè)進行認證后的跟蹤檢查。
第六十九條,當地政府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不得以要求外地藥品進入本地實施藥品檢驗或審批等手段限制和排斥外地藥品。
三十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第七十一條國家實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藥品生產企業(yè)、藥品經營企業(yè)和醫(yī)療機構必須經??疾毂締挝凰a、經營、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fā)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必須及時向當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
全國有藥品不良反應監(jiān)測網絡,應當經常查看,以便了解自己的產品在社會上的使用狀況。
對已確認發(fā)生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采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的緊急控制措施,并應當在五日內組織鑒定,自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三十三、檢驗人員接受業(yè)務指導(培訓)
第七十二條藥品生產企業(yè)、藥品經營企業(yè)和醫(yī)療機構的藥品檢驗機構或者人員,應當接受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設置的藥品檢驗機構的業(yè)務指導。
三十四、法律責任
第七十三條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從事生產、銷售假藥或生產劣藥情節(jié)嚴重的企業(yè)或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七十八---八十一條是關于處罰通知、違反藥品質量管理規(guī)范,從無藥品許可證、藥品進口違規(guī)的處罰
第八十二條 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許可證或者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吊銷賣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五年內不受理其申請,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四條醫(yī)療機構制劑進入市場處罰。
第八十五條藥品經營企業(yè)違規(guī)處罰。
第八十六條藥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除依法應當按照假藥、劣藥論處的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該藥品的批準證明文件。
第八十七條藥檢所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處罰。
第八十八條關于吊證規(guī)定
第八十九條藥品價格違規(guī)的處罰。
第九十條、九十一條關于行賄受賄的處罰。
第九十二條違法廣告處罰。
第九十三條藥品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依法賠償。
第九十四條---一百條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違規(guī)的處罰。
第一百零一條對貨值金額如何計算?以標價計算,沒有標價的以市場價計算。
三十五、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一百零六條為附則。